12-20 22:56:08 浏览次数:238次 栏目:语文综合性学习
北京市2013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语文考试说明
一、考试范围
语文学科考试以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以“课程目标”规定的内容为考试范围,从北京市语文教学的实际出发,统筹兼顾北京市现行不同版本教材的内容。
二、考试内容和目标
(一)识字与写字
1.认识3500个常用汉字,其中3000个左右会写。
2.正确规范地书写汉字;读准字音,认清字形,掌握汉字的基本意义。
(二)阅读
1.现代文阅读
(1)整体感知文章的主要内容,把握文章的中心。
(2)理解文章段落之间的关系,理清文章思路。
(3)体味和推敲重要的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
(4)对文章的内容和表达有自己的心得,能结合材料对相关问题进行探究。
(5)了解叙述、描写、说明、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在文章中的作用。
(6)了解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学样式。
(7)欣赏文学作品,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初步领悟作品的内涵。对作品的思想感情倾向,能联系文化背景作出自己的评价;对作品中感人的情境和形象,能说出自己的体验;品味作品中富有表现力的语言。
(8)阅读科技作品,注意领会作品中所体现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方法。
(9)阅读简单的议论文,能区分观点和材料(道理、事实、数据、图表等),发现观点和材料之间的联系,并通过自己的思考,作出判断。
(10)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用来帮助理解文章中的语言难点,并能够辨析、修改常见病句。
(11)了解常用的修辞方法,体会它们在文章中的表达效果。
2.文言文阅读
(1)背诵和默写规定的古诗文。(见附录三)
(2)理解文章中文言词语的含义。
(3)了解句意,能将文言语句译成现代汉语。
(4)理解文章的基本内容。
3.了解课文涉及的重要作家及作品(见附录四);了解《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推荐的课外读物。
(责任编辑:欧阳青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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