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一起来学网公文写作网常用公文经验交流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12-20 22:34:46  浏览次数:952次  栏目:经验交流

标签:学习经验交流,班主任经验交流,工作经验交流材料,http://www.170xue.com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http://www.170xue.com
  第五十七条案件结案后,案件审理人员应当做好案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第五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违法会计行为案件备案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对适用呀证程序、提起行政诉讼和上级财政部门指定办理的案件,应当在结案后三十日内向上一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所称“违法会计行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违反《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违法会计行为案件”,是指财政部门发现的或者受理的公民⒈法人和其它组织涉嫌有违法会计行为的案件。
  第六十条本办法所称“当事人”,是指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单位及其对会计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第六十一条本办法第五十一条所称“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的地方法规对“较大数额罚款”的限额另有规定的,可以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
  第六十二条本办法所称“限期改正”的期限原则上为十五日。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由组织检查的财政部门决定。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日”,均指有效工作日。
  第六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以依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第六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来源于www.170xue.com,欢迎阅读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上一页  [1] [2] [3]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Copyright © 一起来学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体育教学计划_语文知识_小学数学教案设计_高中化学学习方法
1 2 3 4 5 6 a 7 8 9 10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