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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评分表

12-20 22:53:36  浏览次数:303次  栏目:幼儿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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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为了不断提高我园教师的综合能力及保教水平,积极打造、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将于2010年12月全面开展清水亭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活动,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公开评选过程、公开评选标准。
  
  二、评审小组
  
  组长:朱华凤
  
  组员:庞秋环   周庆华   陈娟   王慧   钱欢
  
  三、评选对象
  
  清水亭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区级骨干除外)
  
  四、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幼儿园,热爱幼教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体罚或变相体罚。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教学工作量饱满。
  
  3.具备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骨干教师应具有2年以上教龄。
  
  4.基本技能扎实,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组织幼儿园教育教学能力强。
  
  5.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教学效果好。
  
  6.2年内参加园级及以上观摩课、公开课获得好评,或在园级、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奖,或专业论文、优秀活动方案在区级及以上获奖,或辅导幼儿作品在区级及以上获奖,或2年内承担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有阶段性成果;
  
  7.能够了解并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组织教学,所带过的班级一向常规秩序良好,幼儿整体综合素质好,在同类班级中表现突出。
  
  近两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骨干教师参评人:
  
  1.近两年来有违纪行为;
  
  2.不服从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或因病、因事离开本岗位累计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3.工作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的;
  
  4. 在本园工作不满两年的教师。
  
  注:每一类获奖以最高等级一次计分,不累计积分。
  
  五、评选办法:
  
  1.公布《南京市清水亭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方案》,明确评选的对象条件及评选条件。
  
  2.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
  
  教师本人参照条件,向评审小组自我申报并写明理由。
  
  符合条件未申报而特别优秀的,由组织推荐,本人上交相关材料。
  
  上交材料:申报表一份,反映申报人近两年的工作(教育教学)实绩的书面材料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3.评审组组织评审。
  
  根据申报人的材料,结合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在充分查阅评审材料的基础上,产生候选人。
  
  由幼儿园评审组组织资深教师、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组织各层面进行无记名投票,听取教师意见,评审组确定拟评骨干教师名单,予以公示三天,听取意见。
  
  4.公示无异议,由园务会审核决定后,园长室公布园骨干教师名单,颁发证书。
  
  六、管理工作 :
  
  幼儿园将对园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1.骨干教师每学期内至少上一次园级或以上公开示范课,在上课、备课等方面起示范作用,接受园内教师的检验。
  
  2.骨干教师应带教青年教师,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
  
  3.骨干教师每年应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递交一份工作思考或体会,反思一年工作的成绩与不足。
  
  4.幼儿园每年终对园骨干教师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5.幼儿园优先安排骨干教师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参加学术研讨活动。
  
  七、其他说明:
  
  1.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骨干教师聘期为两年。
  
  2.不能很好履行义务,发生较大教育教学事故,经园务会讨论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
  
  四、考核主要内容:本文由 「好教师资源网 http://www.170xue.com」提供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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