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22:34:46 浏览次数:144次 栏目:工作方案
夏秋季节是食物中毒和其他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国办发〔20**〕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皖政办发〔20**〕47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里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开展“夏秋季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此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夏秋季食品安全的特点,加大监督查处力度,确保食品市场、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点、建筑工地食堂、中小型餐馆和商场超市的食品安全。通过行动,消除和杜绝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情况发生,夏秋季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工作任务
1、组织开展夏秋季饮料和冷冻饮品专项打假。以监督抽查不合格、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突出的食品及制假制劣的生产加工厂点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黑窝点和生产假冒伪劣饮料和冷冻饮品等食品的违法行为。
2、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检查。根据校园师生维权意识低、对假冒伪劣商品识别能力差的现状,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使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不符合餐饮业原料采购、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改进和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和小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食用油、原料重复使用、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不按要求索证等行为,尤其对夏季餐饮业凉菜制作进行重点监管。、以卤制品为重点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各种违法行为。遵循“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中、小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进行整治。
3、组织开展农村食品批发部、集贸市场和小商店、小作坊、小餐馆、小肉案、小商贩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是假冒伪劣商品、假包装标识、商标、无证无照经营食品、“三无”食品、畜禽肉以及散装食品的标志标识、农副产品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和农残超标问题,以及食品卫生防护措施等。坚决打击市场中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
4、开展中秋、国庆节日市场的监管执法。加强对节日市场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鲜活食品的执法检查,检查有无农药残留、甲醛超标问题;检查上市销售食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对散装、裸装食品,监督经营者制作食品标签,重点加强对食品名称、产地、保质期等的管理;对流通环节现场制作食品,要重点检查经营条件和用料质量,督促经营者明示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三、时间安排
2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夏秋季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暗访排查和监督抽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与餐饮单位签定安全承诺书。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0日)。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围绕整治重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各餐饮单位在承办宴席时凡一次五桌以上的必须备案,并留存样品在24小时内备查。
(三)总结阶段(10月20日至31日)。总结夏秋季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按照本方案的总体部署,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镇成立夏秋季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古沛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镇安监站、党政办、医院、中小学、派出所、工商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组织。
(二)密切协作,增强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
(三)查处结合,依法办案。要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要做到发现一批,依法处理一批,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消费。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消费常识,对涉及食品生产经营的严重违法案件予以揭露、曝光,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要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监测抽检结果和对问题的处理情况及警示信息,引导人民正确消费。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发布信息,通报工作进度。
xx镇食品安全委员会
二00x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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