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22:52:45 浏览次数:744次 栏目:高考报考
A 各区县体检已陆续开始
自4月11日开始,全市其他区县的高考生体检也正在进行。由于让胡路区考生比往年多700人左右,已经于3月19日至3月23日提前进行了体检。
参加体检时每个考生应携带报名证、体检表、化验单,在视力检查时,必须摘除隐形眼镜。
考生的体检项目具体有7个大项,其中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胸部透视和肝功能化验。
如果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转氨酶正常,则肝功能检查合格;如果转氨酶异常,则要进一步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果考生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上者(含2倍),应当进行B超复查。在B超复查诊断中,如果考生是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体检医师才能在《医师意见》栏内填写不合格的结论。
此外,今年黑龙江省高考体检除军校等特殊类型学校外,继续取消乙肝项目的检测,保留转氨酶检测。
B 如果隐瞒病史将做退学处理
在部分家长中流传的“有过先天性心脏病手术史、结核病史、精神病史高校不予录取”的说法纯属谣传。甚至有人产生了虚假填写或找人替检的想法。
市招考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以上病史不是限制入学的绝对条件,要看是否影响正常学业,但是一般不会限制入学。
如果发现考生找人替自己检查,将严肃查处直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考生在体检后,还要仔细核对体检表上的各个数据,对异常的数据要仔细核查,防止因为错填影响录取。
对于体检过程中的既往病史一栏,考生一定要如实填写,如果做过重大手术,应注明何时、何处、做过何种手术、目前状况如何。
如果隐瞒病史,即使已被大学录取,入学后复查发现了将做退学处理。
C 质疑体检结果可以申请复查
每年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都大有人在,但却不知道如何申诉或者复检。
其实,这次体检结果不是最终“认定”,考生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如有疑问可向招考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经主检医师同意、招生部门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查。复查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允许复查的范围为肝脾肿大、心脏杂音、听力、嗅觉、色弱、视力、身高、尿常规等项目。血压、过早搏动等不能要求复查,自行复查的,复查结果无效。
各地在体检中遇到有关体检标准、技术性、业务类问题,或考生在签名时对体检结论有疑义,体检医院和考生可与终检医院联系进行终检。
黑龙江省招考部门今年指定的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终检医院只有一所,就是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D 体检前一星期要停服保健品
体检结果是一些专业或者院校的重要参考项目,对高考生报考特殊专业或院校至关重要。
我市招考部门提示考生,现在正是高考复习的关键时期,学习节奏很快,为了不影响体检结果,有必要在体检前一天稍微放松一下,保证充足的睡眠。
此外,在饮食方面,建议考生在体检前一天不要吃油腻或高脂肪类食物,尽量少吃或不吃油炸食品、方便食品等,多吃蔬菜、水果,适量做些运动,不能饮酒。
体检前,考生要尽量穿简便的衣服,便于穿脱。如果有晕血的学生要提前请采血护士和领队老师做好准备,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服用各类保健品的考生体检前一周要停止服用,以免影响肝功能的体检结果。由于生病服药的考生要对医生说明情况,以便医生决定是否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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