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22:34:46 浏览次数:770次 栏目:工作方案
县调控全社会电力消费实施方案
为有效抑制我县电力消费过快增长的势头,确保完成20**年节能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调控全社会电力消费的通知》(阜政办传〔20**〕204号)、《关于下达阜阳市抑制电力消费过快增长调度计划的通知》(阜政办传〔20**〕206号)以及全市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控制高耗能企业和全社会电力消费过快增长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抑制电力消费过快增长的重要意义
今年1-9月份我县全社会电力消费高达47145万kwh(其中居民生活消费占53%),同比上升26.05%,远远高出能源消费增幅,如不采取果断措施有效控制用电量的增长,将直接影响我县节能目标的完成。对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控制我县重点企业的用电规模,减少城市过度景观照明、市政亮化照明、各类建筑材料厂(窑厂)、各类娱乐场所用电等办法,合理调控我县电力消费,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我县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太和县节能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xx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董xx、冷xx二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县经信委,具体负责调控全社会电力消费的落实工作。
三、建立包保责任制
建立控制电力消费过快增长包保责任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包保辖区控制目标的完成。
(一)包保责任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包保本乡镇列入淘汰关闭的砖瓦窑厂,一律停止供电,并拆除窑体,复垦为耕地。责任人:各乡镇乡镇长。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包保县经济开发区企业。责任人:赵伟,联络员:尚晓雷。
城关镇人民政府,包保城关工业园企业。责任人:陈杰,联络员:董庆新。
肖口镇人民政府,包保肖口工业园企业。责任人:唐大华,联络员:赵晓东。
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包保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公司。责任人:李丙军,联络员:董明刚。
太和供电公司,包保太和东盾木业公司。责任人:冷志杰,联络员:裴海波。
(二)包保职责。
1.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调控全社会电力消费会议精神及各项节能措施,及时掌握包保企业落实情况及工作动态。
2.督查各乡镇及有关企业包保责任落实情况,控制电力消费过快增长,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
3.包保责任单位每天上午9点前将包保责任落实情况及前一日用电量上报县经信委办公室。联系人:董明刚,电话:8622358。
四、调控方案
(一)调控目标。20**年10-12月太和县月用电量不超过3469万KWH,日均电量不超过112KWH。
(二)调控原则。
1.点状调控原则。将高耗能企业、城市过度景观照明、市政亮化照明、窑厂、各类娱乐场所(桑拿、浴场、歌厅等)作为调控重点。
2.确保居民生活、供水、供气、学校、医院等公益性设施、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危行业的可靠供电。
3.严禁采取“一拉一条线”、“一拉一大片”的简单方式实施限电。切实做到限电不拉闸,避免由于限电引发社会不良影响,杜绝媒体曝光事件的发生。
(三)调控顺序。
一是调控高耗能企业用电。列入《阜阳市四季度抑制电力消费过快增长重点调控企业》的太和东盾木业有限公司、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有限公司。二是20**年1-9月份电力消费较大,生产期间月平均电量超过10万KWH的工业企业。三是减少城市景观及市政过度照明。四是减少耗能过高的高档娱乐场所电力消费,特别是供电电压在10KV以上的桑拿、浴场、歌厅等娱乐场所电力消费。五是减少耗能过高的各类窑厂的电力消费。
(四)调控办法及责任分解。
1.列入《阜阳市四季度抑制电力消费过快增长重点调控企业》的太和东盾木业有限公司、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有限公司,按阜阳市政府要求日用电量分别控制在3.71万KWH、0.53万KWH以内。供电公司对上述两家企业要两天抄表一次,并将用电量报县节能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用电量超过市政府下达指标的,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停电,供电公司配合。
2.20**年1-9月份电力消费较大,生产期间月平均电量超过10万KWH的工业企业生产用电全部停止,只保留生活用电和基本保安电源。超过用电计划指标的,由所属乡镇及管理单位负责组织限电,供电公司配合。
3.减少城市景观及市政过度照明。减少道路路灯开启时间,所有道路路灯从自动开启—23时只开启2路,23时后只开启1路,具体操作由县建设局路灯管理所、供电公司路灯管理所负责;乡镇路灯由所属乡镇政府负责;减少太和公园、文庙广场、镜湖广场、细阳公园、国泰广场照明开启时间,由县建设局负责监督落实。
4.桑拿、浴场、歌厅等娱乐场所电力消费,采取每周“开三停四”的方式进行控制,即每周二、周六、周日三天为正常营业时间,每周一、周三、周四、周五除基本照明外,不得开启电热锅炉、电力空调、霓虹灯等其他用电设备。否则,由所属乡镇负责组织限电,供电公司配合。
5.证照齐全窑厂的电力消费生产用电采取每周“开三停四”的方式进行控制,即每周生产三天、停止生产四天。停止生产期间,只保留生活用电和基本保安电源,用电指标为每天100KWH,超过用电计划指标的,由所属乡镇及国土局负责组织限电,供电公司配合。
6.日均电量执行情况实行日报制,由供电公司负责每天9:30前向县节能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把电力消费调控作为近期的主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安排专人集中办公,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高效、稳妥地完成调控任务。
(二)加强督促检查。县经信委对调控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报、考核。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各单位、有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大节能降耗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进一步认识节约用电、合理用电的重要意义,形成有利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舆论环境。县信访局、经信委、供电公司要做好因调控电力消费造成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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