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22:34:46 浏览次数:895次 栏目: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区州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加大纠风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乡镇纠风工作整体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乡镇行风评议年”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充分运用组织考评和群众测评手段,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对纠风工作的认识程度和解决事关群众利益问题的程度,强化为民解难事、办实事意识,积极探索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纠风工作的运行机制,提升纠风工作整体水平。
二、评议内容
(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努力减少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围绕惠农政策资金落实、规范农资市场管理以及减轻农民隐形负担的监管,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惠农惠民政策的落实。
(三)围绕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体制,完善村民民主理财制度,进一步深化推进乡镇政务、村务公开。
(四)围绕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内部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五)围绕建立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长效机制,提高机关、站所、村组干部为民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评议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含所辖站所)。
四、评议步骤
第一阶段(3月1日—3月20日):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县人民政府纠风办于3月上旬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召开党员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进行动员学习,进一步提高各乡镇党员、干部、群众对纠风工作的知晓率和关注度,为搞好评议活动夯实基础。
第二阶段(3月21日—10月25日):自查自验,全面评议
1、自查自纠。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五个方面的评议内容,结合本地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自查自纠,找准问题出现的根源,力求抓出成效。
2、组织考评。由县人民政府纠风办牵头,会同财政、建设、审计等部门组成评议工作组,制定《考评表》,采取听汇报、查台账、召开座谈会、个别约谈等形式,检查考核乡镇人民政府和群众对纠风工作的知晓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
3、群众测评。制定《群众测评表》,组织被评单位干部职工、人大代表、服务对象召开测评大会,由被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自查自纠工作专题汇报,发放测评表进行测评,统计测评结果。
4、征求意见。在组织考评和群众测评时,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收集评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纠风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5、综合评议。及时汇总组织考评、群众测评结果和相关意见、建议,形成综合评议结果。
第三阶段(10月10日—11月20日):总结评估,反馈整改
由县人民政府纠风办对各单位的组织考评结果、群众测评结果、综合评议结果以及整改建议形成评议报告,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汇报。同时,将评议报告反馈给被评单位。被评单位在接到反馈后,在3日内将评议结果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并定期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要把开展“乡镇行风评议年”活动,作为加强20**年纠风工作创特色、树品牌的有效载体;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渠道;作为改进乡镇人民政府管理,进一步增强科学、民主决策的有效手段,牢牢抓在手中。要把乡镇纠风工作评议过程作为推动纠风工作、改进工作作风、促进经济工作发展的有效过程,认真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人民政府成立“乡镇行风评议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建设局、审计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乡镇行风评议年”活动协调指导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纠风办。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及时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好“乡镇行风评议年”活动的具体工作。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三)注重实效,强化效果。县人民政府纠风办要针对乡镇纠风工作评议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为确保“乡镇行风评议年”活动顺利进行,将古城乡、奇台镇、老奇台镇、三个庄子乡、五马场乡作为重点评议试点乡镇,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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