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22:34:46 浏览次数:237次 栏目: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20**—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防治规划》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包虫病防治项目的通知》精神,为使我县包虫病防治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控制包虫病的流行,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重视和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完善宣传教育、法制管理、监督、监测及医疗服务相结合的综合防治策略,不断提高防治水平。
二、实施范围
全县15个乡镇,逐年安排实施。
三、实施时间
中央补助包虫病防治项目时间为五年(20**年—2012年)。
四、工作目标
(一)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健康教育覆盖到村,使群众对包虫病及其危害性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逐步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开展针对传染源犬的管理和治疗,使犬驱虫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家犬感染率较项目启动前下降50%以上,有效控制传染源。
(三)对主动就医人群进行B超检查,对发现的包虫病确诊病人给予免费药物治疗,全程治疗率达到60%以上。
(四)对乡镇、团场分管领导和防治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县疾控中心防治人员要熟悉包虫病的防治策略和B超诊断技术,并能独立开展各项防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人群基线调查工作(4月开始)
1.深入开展包虫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在汽车站、主要路段、街头、家畜屠宰场设立包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栏,并放置宣传材料。乡镇、村委会及社区要设立包虫病防治健康教育专栏、墙报、黑板报、墙体标语等,每个村至少有5条(包括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包虫病知识固定标语。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充分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在农贸集市、节假日活动场所等群众集中的地点,在广播、电视上开设预防包虫病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形式多样的包虫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广泛开展包虫病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宗教人士在宗教场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预防包虫病健康教育课程。
2.在广大群众及中小学校6—12岁的儿童中开展筛查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包虫病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二)犬及家畜的监测管理工作(5月—6月)
1.建立家(牧)犬登记管理制度。对各乡镇、团场的家(牧)犬进行登记造册,无主犬以村为单位进行登记。建立规范的犬驱虫登记制度,实行犬驱虫登记卡,做到“月月投药,犬犬驱虫”,实行各乡镇、团场的所有犬每月1次,全年共计12次的定期药物驱虫工作。
2.开展家(牧)犬及家畜感染情况的监测工作。根据犬驱虫登记记录,采用系统随机抽样法,抽取1个行政村20户养犬户的犬粪进行犬感染情况的监测。建立家畜登记管理制度,在屠宰场对2年以下的羊进行肝、肺等内脏监测,数量不少于500只,做好家畜登记工作。
3.加强对牛、羊家畜屠宰的管理。积极提倡集中屠宰,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的监测,对染病动物内脏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驱虫后5天内的粪便进行深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防止棘球绦虫卵污染环境。
(三)开展病人治疗工作(7月—12月)
1.对县疾控中心及乡、村卫生防治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县疾控中心防治人员熟悉包虫病的防治策略和B超诊断技术,并能独立开展各项防治工作。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熟悉包虫病的防治各项工作,保证包虫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包虫病防治工作制度。对所发现的病人根据自治区《包虫病药物治疗技术方案》的要求,符合药物治疗标准的进行免费药物治疗,减轻病人的痛苦。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每年至少开展2次包虫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包虫病危害及传播途径的知晓率,普及包虫病的防治知识。
(四)疫情报告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疫情上报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对发现的所有确诊、临床诊断和疑似包虫病病例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六、工作职责
各乡镇:按照包虫病防治规划,负责当地包虫病防治工作的宣传等实施工作,积极组织各村委会协助疾控部门开展防治工作。
卫生局:成立xx县包虫病防治工作技术领导小组、宣传、督导、信息等工作组,负责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管理、检查和督导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和督导。
公安局:负责犬的统计及无人管制犬的处置,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犬的驱虫工作。
畜牧兽医局:负责牛、羊等家畜的统计、动物检疫、屠宰后的病变脏器的无害化处理和家(牧)犬每月一次的投药工作(药品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提供),并协助疾控部门做好家畜感染情况调查、统计、监督工作。
广播电视局:负责包虫病防治工作的免费宣传报道,通过滚动字幕、专题片、专题新闻、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包虫病防治知识。
教育局:负责在中小学开设包虫病健康教育课程,协助疾控部门做好中小学包虫病普查工作。
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包虫病项目经费的落实,监管和审计工作。
民宗局:协助疾控部门做好包虫病的宣传工作。
民政局:负责包虫病贫困患者的医疗救助及贫困家庭的救济工作。
科技局:利用科技三下乡等活动协助疾控中心做好宣传工作。
药监局:负责包虫病防治药品的监督。
疾控中心:负责制定包虫病防治工作技术方案、年度计划及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质量控制、信息收集、技术指导,检查督导与考核评估,及时统计上报各类材料,每月按时提供犬驱虫药品,并进行投药技术指导。
县人民医院:负责包虫病病人的住院收治、疫情上报及病人双向转诊工作。
工青妇、群团组织:配合做好宣传、健康教育工作。
七、考核评估
县疾控中心要切实保证方案的实施,建立实行方案目标考核与评价制度,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目标的贯彻执行情况,卫生局适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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