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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http://www.170xue.com
4.执行“绿色图章”制度。
(五)市建设局
1.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上宣传报道100篇。
2.确保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3.实施绿线和“绿色图章”制度。
4.确保绿化建设与各类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5.城市新建建筑按照国家标准普遍采用节能措施和节能材料,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
6.燃气普及率80%以上。
(六)市城管局
1.完成户外广告管理,做到台帐齐全。
2.强化户外广告管理,坚决取缔违章设置广告牌。
3.认真做好有关创园宣传工作,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上宣传报道50篇。
4.做好市区保洁工作,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垃圾处理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
5.全年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执法力度,查处率确保100%,做好绿化行政执法记录台帐。
6.拆除违章建筑,腾出土地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7.实施城市照明工程,景观照明科学合理,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道路亮灯率98%以上。
8.确保万人拥有公厕4座。
(七)市交通局
1.积极做好公路、通航河道防护林的绿化规划。
2.对系统内所有绿化管护地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达标的绿地进行整改,保证本系统绿化达标单位达80%以上。
3.建立健全绿化台帐,绘制系统内绿化用地现状图,编写绿地绿化情况说明材料(每个绿地300—500字),拍摄反映各绿地特色的照片4—6张。
4.加大投入,提高城市公交的运载能力,确保万人拥有公交运输车辆10辆(标台)以上。
5.加强对已建园林绿化工程的养护管理,进一步巩固、完善绿化配套设施,提高园林绿化品位。
(八)市环保局
1.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城市空气污染指数Ⅱ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确保建成区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三类以上。
2.组织好本系统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达到绿化先进单位要求,并做到绿化情况基本台帐齐全。(1)绘制单位绿地绿化现状图;(2)编写绿地绿化情况文字说明;(3)拍摄反映绿地特色的照片4—6张。
3.河、湖等水体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明显。
(九)市水务局
1.工程实施:整治改造规划区内河、湖、渠,形成城市绿化景观,效果显著;确保污水处理率达55%以上;确保建成区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三类以上;完成本系统所辖单位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系统内绿化达标单位达到80%以上。
2.完成资料整理。对有关绿化台帐进行汇总、整理,绘制系统内用地绿化现状图,编写各个绿地绿化情况文字说明(每个绿地300—500字),拍摄反映各绿地特色的照片4—6张。
3.城市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4.加强对已建园林绿化工程的养护管理,进一步巩固、完善绿化工程配套设施,提高园林绿化品位。
(十)市国土局
1.绘制系统内用地绿化现状图。
2.加强国土广场管理和绿化养护。
3.编写绿地绿化情况说明(每个绿地300—500字),拍摄反映各绿地特色的照片4—6张。
4.建立单位绿化情况基本台帐。
5.组织协调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工作。
(十一)市教育局
1.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上宣传报道不少于200篇次。
2.中小学校园绿化达标率95%以上,创建园林式校园。
3.做好中小学生爱绿、护绿、植绿、爱鸟教育工作,发动中小学生认栽、认养、认领绿地。
4.加强教育广场的管理养护,确保设施完好,建立健全绿地管养责任制并挂牌。
5.组织本系统所辖单位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系统内绿化达标单位达到90%以上,并做到绿化情况基本台帐齐全。绘制本单位用地绿化现状图(1:500),编写各绿地绿化情况文字说明(300—500字),拍摄反映该绿地特色的照片4—6张。
(十二)市科技局
1.重视绿化科研工作,保证科研资金投入,并建立科研项目管理档案。
2.系统内绿化达标单位达到80%以上,并做到单位绿化情况基本台帐齐全。(1)绘制系统内用地绿化现状图(1:500);(2)完成编写绿地绿化情况文字说明(每个绿地300—500字),拍摄反映该绿地特色照片4—6张。
(十三)团市委
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青少年植绿护绿宣传活动。
2.发动全市团员青年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3.深入开展“保护母亲河”、“绿城清水”等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爱护环境,积极投身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
(十四)市民政局
1.完成市区公共墓地等绿化基本情况调查,监督绿化规划制订及实施。
2.建立健全绿化管养责任制,建好绿化情况基本台帐,完成马陵公园设施维护工作。
3.完成系统内用地绿化现状图及各绿地绿化情况图文说明。
(十五)市经贸委
1.做好系统内单位绿化基本台帐。
2.督促规划区内企业搞好庭院绿化工作,确保绿化达标单位达到50%以上。
(十六)宿迁工商局
1.在系统内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绘制系统内用地绿化图,编写各个绿地绿化情况文字说明(300—500字),并拍摄照片4—6张。
3.组织专人对本单位绿化长期管养,适时除草、浇水、施肥、健全绿化台帐。
4.加强市场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场周边绿化工作。
(十七)市财政局
1.筹措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重点绿化工程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绿化工程资金,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2.做好绿地管养工作,绘制系统内用地绿化现状图,编写绿地绿化情况文字说明(300—500字),拍摄绿地特色照片4—6张。
(十八)市委宣传部
1.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工作任务。
2.在两报两台开辟专版及专栏并跟踪考核,连续踊跃报道创建工作。
3.协调组织编辑创建信息动态。
4.完成宣传画册和多媒体VCD光盘制作。
(十九)市文广局
1.认真做好本系统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确保本系统各单位绿化达标率为100%。
2.建立绿化台帐,完成用地绿化现状图,绿地绿化情况文字说明(300—500字)及拍摄反映各绿地特色照片4—6张。
(二十)市妇联
1.以家庭为阵地,以建“巾帼林”等形式,组织发动妇女参与到绿化中来。
2.组织绿色家庭评比等活动。
(二十一)市统计局
1.统计建成区人口数量,以便确定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2.协助做好各类数据统计工作。
(二十二)市纪委(监察局)
对照创建标准与工作要求,监督各项目标任务实施到位。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上来,如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明确任务,强化管理。严格按照创建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创建工作,层层落实创建机构、方案、指标、经费、措施和进度,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责任到人,管理有序,全面提高。
(三)突出重点,提升水平。提高城乡结合部、入城口绿化水平,提高主要道路及交叉点和老城区绿化水平,建设一批有创意、有特色的绿地景观。老城区抓好绿化布局调整,搞好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更好的街头绿地、休闲广场,做到既有量的增加,也有质的提升,努力改善市民居住环境。
(四)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工作,不断扩大创建宣传覆盖面,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使创建活动成为广大市民自觉行动。
(五)积极配合,协调推进。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从全市大局出发,努力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反馈、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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