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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机关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实施方案,http://www.170xue.com
第三阶段:初审试行阶段(约八周时间)
(1)文件初稿审查、修改。咨询老师与各部门相关人员对文件初稿进行审查,审查体系文件是否符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要求以及各部门实际,并做进一步修改。(约两周时间)
(2)文件经审批、颁布实施。区级《质量手册》、《环境管理手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由分管副区长审核,区长批准。区级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程序文件》分别由分管副区长批准。21家部门的《工作手册》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作业指导书》由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约两周时间)
(3)召开文件颁布大会,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颁布文件,各部门组织学习、执行文件,宣布试运行开始。试运行约四周时间。
(4)文件颁布大会与第二批启动标准化体系动员大会同时进行,第二批部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工作即日开始。
第四阶段:内审员培训、第一次内审及整改阶段(约四周时间)
(1)组织内审员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内审员证。
(2)组织一次内审,评审标准化管理体系,以检验其符合性、适宜性和充分性。
(3)各部门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并对区级《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以及各部门的《工作手册》提出修改意见。
第五阶段:管理评审阶段(约一天时间)
(1)由区政府办牵头组织管理评审工作,召开区级管理评审会议,区长主持,区级机关标准化建设第一批、第二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标准化建设办公室主任参加,对全区标准化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评价(包括对方针、目标的评价)。
(2)提出需要改进的问题,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
第六阶段:符合性审核阶段(约四周时间)
(1)符合性审核(模拟审核),由咨询机构依据标准、区级《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各部门《工作手册》、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审核,以验证区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符合性、适应性和有效性。
(2)整改及指导迎审,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纠正。
以上是21家试点单位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实施步骤,其它未取得任何管理认证的机关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参照上述步骤进行实施。对于已取得管理认证的部门,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轨到全区标准化管理体系,在持续改进的基础上,纳入全区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规划。
4、阶段总结推进。在区级文件颁布大会上,总结21个试点单位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经验,启动第二批标准化体系建设单位,并进行现场观摩交流。
5、第三方认证审核。年底进行全区区级机关标准化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审核工作。
(1)正式审核注册工作(约六周时间)
①由国家认监委确定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文件审核,第三方进行现场审核,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接受审核。
②各部门做好接受第三方审核的准备,关闭不合格项。
③第三方认证机构推荐注册,审核注册约用五周时间。
(2)认证获证工作(约两周时间)
①第三方认证机构给区委、区政府发放“三标合一”的认证证书,全区开展相关的宣传活动。
②体系正常运行并持续改进。
6、各部门单独取证。需要单独取证的单位做好如下的准备工作。
(1)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报区级机关建立、实施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由区级标准化建设办公室统一与认证公司协调,安排认证计划。
(3)各部门完善部门文件体系,做好管理评审,实施方案制定等相关事项。
(4)各部门按照国标委有关认证要求,在认证公司审核合格后方可单独取证。
五、组织领导
区级机关各部门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为保证此项工作的落实,设立江宁区区级机关建立、实施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区长柏鹏任组长,区委副书记毛卫华,区委常委、副区长戴华杰任副组长,区级机关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江宁区区级机关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立区委、区政府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时研究解决区级机关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戴华杰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委办副主任吴仁成、区政府办副主任于茂高、区级机关工委书记刘宏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级机关工委。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机关工委、人事局、质监局、环保局、卫生局、安监局、监察局和财政局组成。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办:统筹协调区委各部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参与制定区级质量方针、目标以及区级《质量手册》和质量《程序文件》。将区委各部门的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区委部门工作考核项目。
区政府办:牵头组织实施区级机关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区级质量方针、目标的制定,牵头组织编写、制定区级《质量手册》、质量《程序文件》,负责组织管理评审,将区政府各部门的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区政府部门工作考核项目。
区委组织部:组织领导区级机关部门党组织、区级群团部门建立、实施标准化管理体系,负责审核区级《质量手册》、质量《程序文件》以及各部门的《工作手册》中有关党群管理方面内容。
区委宣传部: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区级机关部门标准化建设向社会进行宣传,将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关知识向区级机关各部门进行教育推广,营造全区整体推进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氛围。
机关工委:作为区级机关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组织部门。在体系的建立过程中,进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对区级机关部门标准化建设总体策划,制定实施方案。负责咨询机构专家的食宿行安排。负责与咨询、认证公司及专家、指导老师的沟通协调。负责组织协调区级机关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督促检查区级机关各部门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序时进度。参与区委办、区政府办对区级机关部门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目标考核。
区人事局:负责梳理区级机关部门职责、岗位、权限、岗位能力要求及接口工作,确定组织机构,协助区级标准化管理体系办公室识别、审核部门机构和岗位职责、岗位和人员考评等。
区质监局:协助区政府办制定区级质量方针、目标以及区级《质量手册》和质量《程序文件》。
区环保局:牵头组织实施区级机关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执行及合规性评价,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目标及管理方案,对环境因素,特别是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减少环境影响。负责区级环境方针、目标以及区级《环境管理手册》和环境《程序文件》的制定。
区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区级机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侧重于职业健康方面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执行及合规性评价,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目标及管理方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减少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负责区级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制定,牵头组织编写、制定区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职业健康安全《程序文件》。
区安监局:在区级机关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建立、实施中,侧重于职业安全方面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职业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执行及合规性评价,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目标及管理方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减少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协助区卫生局编写、制定区级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以及区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和职业健康安全《程序文件》。
区监察局:对各部门建立体系实施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审核中出现的不合格问题进行跟踪验证,督促纠正措施的制定和执行。
区财政局:为区级机关建立、实施标准化管理体系提供相关资金保障。
六、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成立各部门相应的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各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区委、区政府将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各部门全年目标考核。
3、各部门要在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的咨询机构进行咨询工作,要积极配合咨询老师,以各部门为主,联系实际做好文件编写、内审员培训、文件试运行等工作,积极主动接受审核验收。
4、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全体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以及主人翁意识,要把全员参与贯彻于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全过程,认真抓好全员的学习培训,全员参与文件编写和修订,全员执行文件体系等工作,切实增强全体人员的质量意识、服务意识、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努力实现区委、区政府的方针、目标。
5、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区级机关建立、实施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主动与咨询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在全区动员会后,将各单位的领导小组及标准化建设办公室人员名单、实施方案以及制定的工作时序推进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度完成情况以及下一阶段工作推进打算书面报告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6、宣传部门和各单位要注重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过程的宣传工作,大力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导入标准化管理体系带来的良好成效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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